芦荟食品可致流产 须慎用
来源:重庆时报 作者: 日期:2009年03月09日
近日,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,国家食药监局在近日发布公告称,将严格限制芦荟食品的市场准入,以后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,且在芦荟食品的外包装上必须注明“孕妇、婴幼儿不宜食用”字样。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专家介绍,芦荟过多食用会引起腹痛或腹泻,此外,患有痔疮出血、鼻出血的患者,服用芦荟会引起病情恶化。同时,孕期和经期妇女应绝对禁止服用芦荟,否则将有可能导致严重出血或流产。 最新信息 代表出争议:牡丹为国花还需论证 兰花价暴跌后理性回归 走入寻常百姓家 妇女节康乃馨涨价 玫瑰降价 迎三八妇女节 康乃馨价格翻倍
(编辑:大叶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