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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诗花语——张宗子:蓼汀花溆

来源:大家   作者:张宗子   日期:2016年12月12日

莎剧《哈姆莱特》第四幕第五场,发疯的奥菲丽亚报花名:“这是表示记忆的迷迭香;爱人,请你记着吧:这是表示思想的三色堇。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;这是给您的芸香;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;遇到礼拜天,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。啊!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得别致一点。这儿是一枝雏菊;我想要给您几朵紫罗兰,可是我父亲一死,它们全都谢了……”

忘了是在雷蒙德·钱德勒的小说里,还是艾略特的诗剧里,或者别的书里,有人调侃宴会上的友伴,让他把西装领口的芸香插好。注解提到出处,却没解释有什么微妙含义。因此去翻查莎士比亚的原著,这段话从此就牢记在心里了。奥菲丽亚所说,不过是小女孩才会痴迷的花语。想来在剧中,她的年龄不会比朱丽叶大多少,顶多十六七岁吧。

人类亲近的花草虫鱼,从《诗经》和《楚辞》开始,被赋予一定的情感和伦理意义,历代沿袭,便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。人对世界的拥有,一个具体的表现,是对事物的命名。命名不仅是主权的宣称,还是意义的规定,等于把万事万物都做了“阶级划分”。菊花高洁,牡丹富贵,可是贵族园林的菊花,多半丰硕艳丽,野径荒地的牡丹,十九瘦瘠不堪。

情感与伦理意义,和过分坐实的花语,本质上并无区别,就像预言和算命间的关系一样。作为一个对传统满怀敬意的人,我不能拒绝草木和节令约定俗成的附加意义,因此对于文学作品中的花语之类,一向青睐有加,比如《红楼梦》中的占花签,尽管丝毫不懂也没有兴趣去弄懂。

莎士比亚笔下的朱丽叶,体现着青春和爱情之美,方才十四岁,正是杜牧所说的豆蔻年华。奥菲丽亚稍大一些,但还是天真烂漫,她父亲说她,“you speak like a green girl”。“green girl”,朱生豪译为“不懂事的女孩子”,没有译出“green”的味道。《红楼梦》里的宝玉和一众女孩子,年纪也差不多,说起来,也都还是一群孩子。如此,书里的故事情节,才让我们觉得清新可喜,若都像哈姆莱特一样,已是而立之年,不就太装了吗?

闲来捡起《红楼梦》翻看,本想只读后四十回的,不料往前一翻,就停不下来。翻到的,恰是宝玉生日的怡红夜宴。行酒令,抽花签,宝钗抽到牡丹,“任是无情也动人”;探春抽到杏花,“日边红杏倚云栽”;湘云抽到海棠,“只恐夜深花睡去”;麝月抽到酴醾,“开到酴醾花事了”……读罢,意犹未尽,继续回溯,读“大观园试才题对额”,读到更多的花花草草,这其中,就有一种蓼花,那种在河畔的暮色里恍惚摇曳着的细小的红花。

话说水边的植物,从小接触多,又特别喜欢的,首先要算红蓼和香蒲。香蒲植株粗壮,叶似芦苇,雌花大拇指粗细,棕红色,软软茸茸的,像只香烛,故而另有一个名字叫水烛。我在乡下识得这些草木,听到的都是土名。以后渐渐忘记了,多年后回忆起来,一直以为是菖蒲,因为菖蒲在古诗词里常见。

至于蓼花,比香蒲更不起眼,不仅水边有,一些较潮湿的地方也有,叶子细如韭叶,紫花小如米粒。蓼花的土名我忘不了,叫辣蓼子,因为揉了它的叶子后,不小心揉到眼睛,会把眼睛辣出泪来。

芦苇,菖蒲,水烛,荷花,菱,水芹菜,田字萍,我都觉得各有其妙。铺天盖地的水浮莲,水葫芦,却令人讨厌。它们千篇一律,没有个性,而又一呼百应,肆意疯长,把多半的水面都覆盖了,使人看不见轻波,看不见水下的游鱼,连那些纤长秀出的水草,本来可以在晴空下映出清爽的倒影的,也因它们的疯狂而变得萎靡了。

和以上两类不同,蓼花我是在多年暌违之后才想起它们别具风味的美的。我能回想起的情景不外是,在傍晚的河边,自春至秋,身后一望无际的油菜地,紫云英地,麦地,快要收割的稻子,其貌不扬的芝麻和花生,更加低矮的红薯藤,以及天晓得哪些种类的瓜果。昆虫里头,蝴蝶和蜜蜂早已消失了踪影,蚊蚋蠓虫之类,轻烟似地盘织、旋转和飘移在懒洋洋的微光里。如果坡地和岸边有比较高大的成丛的小灌木,就有大群的暗黄色的蜻蜓在上空飞舞,然后一只接一只地挂在枝条上。凑近了看,不是挂,更像是用前爪抱住叶梗或细茎。

这时候,临水的红蓼忽然变得鲜明起来。不是光线,是它颜色的味道,像是淡淡的苦涩,以及其他很专一的情绪,莫知所来,久久散不掉。

红色这个系列,粉色是很容易让人觉得轻佻的。太淡的粉色疏朗了,却又在绿叶的映衬下,接近了白色。紫色必得其中的蓝色特别重,特别深,才有神秘的韵味。然而阳光不能太亮,太亮,就像久久直视一个人的脸,各种细节都太清晰。加了很多黑色的红,适于作某些较小的花的花萼,最好旁边有颜色亮丽的同类花相伴,如菊花。橙黄色是最无懈可击的颜色,可是它们的欢乐太直接,太肆无忌惮了,人很难持久地保持在这样的幸福中。

蓼花的红,在暮色里,我觉得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,就是“猩红”,尽管严格地说,它不是猩红。猩红屏风画折枝,就是这种感觉。把这种感觉往青春的朱丽叶那边联想一下,它又成了李贺笔下的鲤鱼尾的红,尽管蓼花的红也不是这种红。

如果蓼花有花语,在朱丽叶那里和在奥菲丽亚那里,含义是不一样的。《哈姆莱特》是悲剧,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不是,因为奥菲丽亚死于失恋,而朱丽叶死于爱情的欢乐和希望中;奥菲丽亚死于必然,朱丽叶则死于一个不幸出了差错的美好计划。

▲ 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剧照

在《红楼梦》里,大观园题对额那一回,书里写道,贾政和众清客引带着宝玉,“转过山坡,穿花度柳,抚石依泉,过了酴醾架,再入木香棚,越牡丹亭,度芍药圃,入蔷薇院,出芭蕉坞,盘旋曲折。忽闻水声潺潺,出于石洞;上则萝薜倒垂,下则落花浮荡”。众人都道:“好景,好景!”贾政让清客们拟题,结果拟出来的,无非是什么“武陵源”,什么“秦人旧舍”。宝玉不满,说:“越发背谬了。‘秦人旧舍’是避乱之意,如何使得?莫若‘蓼汀花溆’四字。”

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的注解说,“蓼汀”当从唐代罗邺《雁》诗“暮天新雁起汀洲,红蓼花开水国愁”想来。罗邺诗的后两句是“想得故园今夜月,几人相忆在江楼”。《雁》二首借雁咏人,充满离愁别绪,宝玉说用桃花源避乱的典故不妥,他用蓼汀同样不妥,因为意境过于凄清。即使“蓼汀”一词并不是出自罗邺的诗,大观园要体现皇家恩典,要显示出世袭公府的繁华富贵,凄清肯定用不得。对此,在官场混得糊糊涂涂、对诗词又不甚经心的贾政,就远不如元春敏感。宝玉的品题,他假装不满地骂过之后,认可了。元春省亲,游园赏景,顺便检查宝玉的题对,看到“蓼汀花溆”四字,立刻就说:“‘花溆’二字便好,何必‘蓼汀’?”

元春删改“蓼汀花溆”,原因何在,学者有不少考辨。流传甚广的所谓刘文典先生的解释——花溆反切为薛,蓼汀反切为林,可见当时元春已属意宝钗——纯是无稽之谈。大部分我们认为复杂的事,其实很简单。元春之所以删改“蓼汀花溆”,是因为这四个字有语病,似通而其实不通。古诗文中类似的四字语组极为常见,比如《岳阳楼记》中的“岸芷汀兰”,芷和兰是两种不同的植物,岸芷和汀兰可以对仗。但“蓼汀花溆”不同,花是大概念,蓼是花的一种,蓼汀不能对花溆。至于为什么删掉的是“蓼汀”而不是“花溆”,原因是“花溆”透着丰盛圆满之意。

▲ 《红楼梦》剧照

花语一事,可能小觑么?

蓼花有浓郁的乡土气息。水边的蓼花,一般长得茂盛,枝条劲挺,花形也大得多。旱地上的,一般比较瘦小。不过我在纽约所见,情形不同,似乎各处路边都有,种类很多。有专供观赏的,花和叶的形状变得委婉多姿。凑近闻闻,花固然毫无气味,连叶子也没有。摘一片揉碎了,依然清淡如槐叶。陆游的诗说,数枝红蓼醉清秋,可见秋天蓼花盛开,也是颇有气象的,只不过从来没有像兰菊以清高,牡丹芍药以富贵,石榴桃花以吉祥象征那样,获得广泛认可的崇高地位。我对蓼花有特殊的感情,还因为童年的一件小事:还在柿子结成比板栗略大,青涩不可入口的时候,我们把它偷摘下来,装入小坛,注满淘米水,坛口塞一把蓼枝。封闭若干天,柿子涩苦尽除。果肉白色,吃起来粉粉的,什么味道都没有,但我们视为莫大的口福。

蓼的味道除了辛辣,还是苦涩的。古代传说有一种蓼虫,一辈子寄生于蓼上,满足于以蓼为食,不知迁移到其他甘美的植物如葵藿等上去,“终以困苦而癯瘦也”。故有习语说,蓼虫忘辛,蓼虫不知苦。这个典故原本是说蓼虫笨,榆木脑袋,不知审时度势,出谷迁乔,后来有人反倒佩服它的固执和坚韧,作种种联想,以至于将它比为落魄者,比为读书人,比为有理想而不惜为之吃苦的人,赵翼就把读书比作食蓼,王安石更有“蓼虫事业无余习,刍狗文章不更陈”的诗句。  

(编辑:郁金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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