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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诗花语:夜雨和栀子

来源:三联生活周刊   作者:曹萍波    日期:2017年06月05日

高中那会,看越南电影《青木瓜之味》,对女主角“梅”很着迷,她是导演陈英雄现实当中的妻子,颀长、瘦削、颧骨凸出,是典型的越南女人长相,极有韵味。我是在那个片子里,爱上的陈英雄,以及他镜头下的越南,那是低于北回归线的热带,一个有的是江,有的是青山,有的是日光的民族。

后来,真的到了越南,才发现越南女人大多数都是那种气质,骨骼纤细,身材修长,既有种剧烈的单纯,又有种懒洋洋的过熟。可能在热带,一切都是早熟又易逝的吧?就像栀子花,一摘入手就会立即萎黄,眼睁睁的抓不住。

印象中,《青木瓜之味》结尾,“梅”结婚时,黑发悠长,头上戴着栀子花,踮起脚提着裙子,在幽暗的宅子里走来走去,如同一袭月光行在水上。少女时代看到那个镜头,只觉它美得惊心动魄。

吾乡是北回归线以北的亚热带,也有很多的栀子花。一到夏天,房前屋后开满了,抬头低头都是盛大的浇灌,栀子那种厚厚的香,像一记粉粉的小拳头,把人打得眼冒金星,一眼看去,一片纯白浓香世界。

或许不无可能,天赋这份郁郁之香,连栀子自己也有点儿有苦难言。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,精明的美人玫瑰,为了保持长时间的艳丽,果断放弃了它的芬芳;而栀子姜花这些素洁的野丫头,却是为了散出这份浓香,而不得不接受迅速凋萎的命运。花同人一样,其内里的能量,毕竟都是有限的。

那些年,乡下复瓣的栀子还很少,多的是那种单瓣的野生山栀子,叶子特别小,到了秋天,橙红色的果实经久不落。那椭圆形的果,外面包裹着翅状的纵棱,是中医里边一味好药材,学名叫“黄栀子”。有一年秋天,我在东江湖一位民间郎中的家里见过,用竹簸箕晒着,据说能泻火清热。

回想小时候,夏日里,隔上几天,奶奶就会带着我,上山掐些栀子回家,用滚水一汆,再用猪油热炒,那个香啊,边吃边忍不住心疼,栀子花瓣吃进嘴里,留着一点毛刺感,混着猪油的腻滑,像极其细微的小爪子在挠人口舌,仿佛喉咙和胃,都迫不及待地要抓牢这一片片扎实的羊脂白玉,那种异香无法言说,反正过口难忘。我都觉得,这世上一定不会再有比“猪油素炒栀子”更香的菜了。

有一年我到广州,看到朋友家院里也有一大片重瓣栀子,当地花农似乎叫它“白蝉”,简直两眼都放精光,还不忘感叹,“最喜欢吃栀子花了,超好吃啊。”听得朋友瞠目结舌,“栀子也能吃?”

“香得哭啊。”

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,我大约停顿了一小会,突然惶恐,惶恐生命当中很多的痛苦都是起源于此,起源于那些被匆忙说出口的赞美。

然而毫无疑问,栀子花的确是有种颠覆人感官的香,这种香,吃栀子以外,我只有一次体会过,就是“天麻刺身”,其实就是根据日本人吃鲜鱼片的原理,把新鲜的肉质肥厚的上等天麻切成极薄的片,为数不多的几片薄如蝉翼的天麻,放在一大盘冰上,佐以老北京地道的芝麻和辣椒酱,那鲜香,也是无与伦比。

但天麻刺身的鲜香跟栀子的馥郁香有差异,后者的香味,甚至使我在长达二十几年的光阴里,都固执地怀念曾经在乡下生活的那些日子,那种有洁净水、有自由空气、还有浩荡蓝天的生活,每天吃不完的栀子花、覆盆子、杨梅、腌木瓜。那时,爷爷为了给我解馋,会乐此不疲地发明各种吃食,比如有一种冰凉粉,就是用红糖水、薄荷和一点点醋制成的,是整个童年最难忘的消暑美食。

眼下又是栀子季,昨晚去花市,挤挤嚷嚷的花卉市场里,最多的就是栀子,还有猪笼草。猪笼草形状虽恐怖,但它其实不失为一个极好的爱情隐喻,诱惑、捕杀、再消化,一切迅疾无声。至于那些不管不顾香着的栀子,开败了的都贱卖,尚未绽开花苞的都特贵。

挑了两盆,换上简洁的陶花盆,好像如此,才算是开启了夏天的仪式感。栀子的香就像夏天的体味,最衬夏夜的雨,或是天光晦暗的独处时光,因为只有那时,栀子像是被墨笔描过一般的叶脉和叶面,才会散发着幽脉的绿光。好比徐文长笔下的墨迹,一出笔一收锋,都是乌啼惹了旧梦,雨落惊了纱帘。哪怕看不到花,空气里汹涌的馥郁香,也会固执地拽着你,回忆起某个遥不可及的人,那滋味,绝望又致命。

最后,除了搬回那两盆栀子、一大株琴叶榕、几盆铁线蕨、盆兰以及铜钱草,终究没有买相对实用的猪笼草,可见女人通病,美学永远在实用之上。比如我妈最烦我的,就是年年都要屯一堆润手霜,有个牌子叫“塔希提栀子”,特别贵,特别不实用,但我乐此不疲。这种润手霜据说来自东太平洋上一个叫塔希提的岛,是当地土著用栀子花瓣制成的。他们还会用椰子油浸泡鸡蛋花,就制得了一种名叫“莫诺伊”的香油,我也逢季必买,其实都没搽过,因为香得太张扬了。

栀子虽然香得张扬,但气质却很唯美,有它开放的时节,生活里似乎总是带着某种浅浅的伤感。

前年这个时候,跟我实习的女孩要回英国,特意来单位同我道别。我们在马栏山的啤酒广场喝酒,周身全是蚊子,但没有人管那么多,夏夜的空气里,开满了栀子花,大朵洁白的花衬着绿叶好看极了。我跟她坐在路边,边喝酒边嗅花,夏夜的晚风令人沉醉,在栀子浓香里,我目送身边年轻的小姑娘,她就要奔赴遥远的异国定居,度过她盛大的青春以及漫长的一生,这辈子,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了。

五六年前,同样是这时候,大三的暑假。我一度以为自己毕业之后,要去上海,为此还去上海小住过一阵,老弄堂的院子里,植物繁茂,到了夏天,一株株肥硕的栀子花,香得豪气干云。那时,第一次去张爱玲故居,都是半夜里去的,因为太迫不及待,站在大门口张望,斯人已逝,想起自己何时能像她那样,在大时代里坚守自我,不为潮流所动呢?想着想着,禁不住悲从中来。

要说张爱玲最可贵的地方,大概就在于,当身边所有的人都投身时代的洪流,她却能固执地守着自己的家,并不厌其烦地描述那些庸常的小日子,“躺在床上看着秋冬的淡青的天,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灰石的鹿角,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,也不知道现在是哪一朝,哪一代……”

就像平行宇宙里的另一个普鲁斯特,她始终守着她的“现在”。比起郭沫若或巴金式的作家,张爱玲保留有自己的私人记忆。一点一滴的日常,诸如“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瓷罐里,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瓷缸,里面是痱子粉,下午的阳光照在磨白了的梳妆台上”,以她的笔写来,都动人,都入韵。

命运阴差阳差,离开上海,回来做了电视。还是会怀念那段时光,好比是这一生中最无所顾忌的青春年代,敢独自一个人单枪匹马,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。要说青春这种东西,它到底有什么好?很多时候,它令我们盲目,偶尔还会一次次地伤害我们,但是,就如栀子花,从来只会拼了命地香,那么青春,也是人生当中最用力的一次花期吧,你由衷地盛放过,此后,才可以心甘情愿地走进燠热的夏夜,直至凋零。

大概一个人一定得有那么一次,用尽心力去热爱过一样东西,才可以在漫长的生活里,沉重而缓慢地回过味来。也只有当他是真正地发自内心地着迷过,这种热爱才不至于突然消失。我觉得栀子,一如青春,也是令人真正着迷的东西。

或者说,还不仅是栀子,所有的花都该如此被珍视。无论命运多么反复无常,职场多少心灰意冷,只要沉静地走进花店,挑上一束花,就算是为生活找到了一个支撑、一点美学。回首已经过去了的小半辈子,被人爱过,被人恨过,也被人遥说纷指过,但再落魄也没忘记买花,这真好。

(编辑:郁金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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