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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林业60年辉煌大发展

来源:济南市政府网   作者:   日期:2009年09月10日

    素以泉城着称的济南,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、灿烂的文化、而且还以风光秀丽闻名中外。当看到泉水潺潺,绿树葱茏的美景时,又有谁想到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曾是树木稀少、黄沙飞扬?新中国成立后,面对济南恶劣的生态环境,各级党委、政府把发展林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、改变城郊面貌、保持生态平衡的战略性措施,发动群众向荒山、荒滩进军,使造林、育林、林木资源保护等工作取得了令人欢欣鼓舞的成绩。60年栉风沐雨,60年林业辉煌,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用智慧和辛勤的汗水,闯出了一条有济南特色的林业发展之路。     建国后,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逐步推开,林业生产随之稳步健康发展。上个世纪50年代,济南市政府接管和重建了柳埠、济南、五峰等国营林场,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关于“普遍护林、重点造林”的方针,组织和发动农民开展互相合作造林、封山育林等工作,使济南林业得到迅速恢复,至1957年底,全市有林地面积达22万余亩。60年代初,经过三年困难时期、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后,林业开展了林木确权发证工作,调动了广大农民的造林积极性,林业生产获得新的生机。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后,林业机构一度瘫痪,许多林业机构被撤销,科技人员被下放,大片山林放弃管理,乱砍滥伐滥牧现象十分严重,林木遭到很大破坏,林业发展转入低潮。1979年1月济南市农林局成立,同年5月济南市林业局成立。80年代,市委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山区绿化工作会议,明确提出了“以林为主、从果突破、长短结合、面向市场、综合经营、全面振兴”的林业建设方针,提出了“三年荒山载完树,梯田堰边植满果”的奋斗目标,并通过各县(市)区、乡(镇)层层签订绿化责任状的形式,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人身上,由此掀开了全市林果业蓬勃发展的局面。进入新世纪,特别是2003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,济南林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全市有林地面积由建国初期的3万余亩增至2008年的255万亩,增长了85倍;活立木蓄积量由1962年的10.2万立方米增至2008年的800万立方米,增长了78倍;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初期的0.4%提高到目前的27.8%,提高了70个百分点。市林业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“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,2005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、人事部、国家林业局评为“全国绿化先进集体”,2007、2008年连续被评为“省级文明机关”。     强力推行造林绿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    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,把加强生态建设作为头等大事、硬性任务,采取有力措施,着力改善生态环境。1989年实施了保泉绿化工程,2000年实施了大环境绿化蓝天工程,2007年实施了“造林绿化行动”,并列为推进新农村建设“十大行动”的重要内容,每年投资1个亿用于林业建设。总的任务目标是:“十一五”期间,以“一区两带”范围内的荒山绿化为重点,完成荒山绿化25万亩;完成退耕还果15万亩;沙化土地治理15万亩;结合村村通道路建设的实施,基本完成乡村道路绿化;建设省级绿化示范乡镇50个、示范村500个。     ———大力实施荒山绿化工程。围绕保泉绿化、恢复泉城特色,在南部山区按照统一规划设计、统一建设标准,统一工程监理,统一检查验收的模式,精心组织实施荒山绿化工程。采取市场化运作、合同化管理、专业化施工的方式;实现高起点规划、高标准建设和高效能管理的有机统一。造林绿化行动实施以来,共完成荒山造林23万亩,工程区内森林覆盖率由14.7%提高到51%,每年涵养水源总量达到9000多万立方米,为保证群泉常年喷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同时,南部山区森林资源的增加,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休闲、观光和生态旅游环境。     ———积极开展退耕还林工程。坚持把退耕还林作为改善生态环境、发展壮大农村经济、增加农民收入的重点工作来抓,特别是每亩给予400元的补偿政策,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。2007年以来,全市完成退耕还林10.8万亩。     ———稳步推进平原绿化工程。以沙化土地治理为重点,以营造速生丰产林、农田林网为主体,利用四旁隙地发展围村片林、营造防护林带,构建网、带、片相结合的平原防护林体系。目前,共完成平原用材林10.3万亩,平原防护林8.2万亩,新建完善农田林网68万亩,四旁植树5655.6万株。经过多年的努力,在北部平原地区初步建起防风固沙的绿色生态屏障,省城大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。     ———精心组织绿色通道工程。以高速公路为重点,有针对性地对铁路、国道、省道等骨干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高标准绿化。先后在京福高速公路、绕城高速公路、济青高速公路和济菏、济莱路济南段两侧实施以景观林带、荒山造林、退耕还林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通道工程。几年来,共完成两侧荒山绿化8万余亩,栽植各类树木1680万株,营造景观林带313.2公里,完成县、乡、村道路绿化3828.5公里,达到了和谐自然、绿化美化的景观效果。     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    60年来,济南林业产业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不断发展壮大,逐步形成了覆盖第一、二、三产业,门类齐全、产品丰富的林业产业体系,林业产业布局日趋合理,林业产业化经营、集群式发展深入推进,林业企业改革不断深化,林产品综合利用率和林业产业市场化、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,林业总产从1949年的0.7万吨增至目前的55万吨,增长了78倍,林业产值达到35亿元。     ———果品产业蓬勃发展。通过开展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创建活动,使果品生产的区域化、规模化、标准化生产初步形成,果品产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,优势更加明显。全市已建成标准化生产基地、示范园37处。通过标准化生产,我市一批林产品相继得到认证,其中无公害产品认证20个,绿色产品认证7个,有机产品认证12个。2008年章丘市曹范良种核桃基地被授予“干果试验示范基地”,历城区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“中国核桃之乡”。     ———林木种苗花卉产业方兴未艾。通过科学引导,合理规范,积极扶持,林木种苗花卉的生产规模稳步增长,生产能力迅速增加,科技含量不断提高,初步建立起多层次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林木种苗花卉产业体系。全市共建立苗木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5处,花卉设施栽培基地20万平方米。     ———生态文化体系逐步建立。充分挖掘发挥林业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积极探索生态文化建设的新路子、新办法。以国有林场和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依托,积极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公园、生态示范教育基地建设,加速了森林生态旅游业和湿地保护的进程。建立市级以上森林公园13处,县级森林公园14处,经营面积38万亩,构筑成点、线、面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旅游格局。     ———森林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有序。充分利用林下空间,发展林下养殖食用菌、养鸡养鸭和种植中草药等林下经济项目,种养规模达到5000余亩,年收入达3500万元。     ———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。通过实行“企业+协会+农户”经营模式,理顺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,形成种植、贮藏、加工、销售一条龙服务,延伸产业链条,增加林产品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。全市各类规模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已有18家,其中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家。建立林业行业协会、合作社37个,会员达到1万余人。     ———坚持科技兴林,推动林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。把科技成果不断运用于造林绿化、重点工程、林业产业和森林保护等各项工作中,带动了全市林业产业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林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,为林农、果农、花农开展全方位服务。推广应用生物技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、核桃良种繁育及丰产栽培、酸枣新品种选育等新技术13项,选育、引进新品种10个,取得林业科技成果8项,其中“高维C大酸枣新品种选育研究”项目获得省林业科技贡献一等奖。引进的周氏啮小蜂,当年繁育成功,当年用于美国白蛾防治,取得了显着成效。     坚持依法治林管林林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    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工作的核心,是林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     ———实行系统内外的联合执法和征占用林地总量控制。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,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,公开曝光。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、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许可、征占用林地审批审核等五项制度,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实行全程监督。     ———狠抓了美国白蛾防治工作。2006年9月我市首次出现美国白蛾疫情。面对日趋严峻的防治形势,按照“早行动、早部署、早落实、重实效”的工作原则,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,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纵向贯通、横向衔接、责任明确的全覆盖无缝隙的防治体系,组建各级专业防治队伍2570支、15289人,建立系统虫情测报点30处,全市的4650个行政村设立虫情调查员,分别在历城区、商河县建立了白蛾周氏啮小蜂繁育场,年繁育达到50亿头,形成了机防、人防、空防,全方位、立体式的防治格局,经过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,将有虫株率控制在1%以内,取得了阶段性防治效果,为园博会、全运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生态环境。     ———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,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,健全野外用火管理制度。落实生态公益林看护,公开选聘1147名护林员;组建了19支专业森林消防队,46支兼职森林消防中队,形成了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森林防火、扑救网络。同时,在重点林区建立了4处林火微波监控点、21个了望台,配备了交通、通讯和灭火机具。由于预防措施、基础设施建设和扑救措施落实到位,全市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,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仅为0.02‰。同时,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,逐步建立起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联动、覆盖全市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。     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    林地和林木的所有权、经营权、处置权和收益权,是农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我市集体林地306万亩,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94%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,我市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。     ———积极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。明晰所有权,稳定使用权,保障受益权,全市核发林权证书1.1万份,确权发证林地达到141万亩,责权利统一,使林农、果农吃了“定心丸”。     ———大力推广林地拍卖承包制度。按照“林有其主,主有其权,权有其责,责有其利”的原则,推行林地使用权拍卖、大户承包和股份合作开发,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积极性,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,推动了非公有制林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。全市参与拍卖、承包的单位和个人2.4万个(人),其中,承包经营林地面积超过500亩的有上百户。     ———努力搞活林业经营机制。按照兼顾资源保护和自身发展的原则,引导20余家国有林场、苗圃创新管理和发展机制,通过合资、合作、入股、改制等形式,开发经营林木资源、发展森林旅游等相关产业,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造林营林新机制。     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,全市务林人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学习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,进一步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继往开来,奋发进取,努力实现济南林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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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芨芨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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