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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明年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

来源:兰州晨报   作者:   日期:2009年12月21日

    从2010年1月起,兰州市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用1年9个月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、承包到户主体改革任务。这是记者从12月18日召开的兰州市林业工作会上获悉的。据悉,通过改革,兰州市将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。     据悉,兰州现有集体林地近600万亩。此次改革的集体林地,包括集体所有的商品林和公益林。公路铁路通道绿化、环城绿化和主干河道两岸护堤林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,其经营管理方式由各县区自己确定。自然保护区、森林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、国有林(农)场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,原则上维持现行的经营管理方式,权属不变。通过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兰州市将在集体林地所有权和用途不变前提下,把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,通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等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农户。承包期为70年。承包期届满,可依法继续承包。农户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收益,全部归农民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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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叶微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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