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嵩明警方根据线索一举捣毁了一个“采花团伙”,该团伙半年来共作案12起,盗走兰花、铁树、山茶花等盆栽100余盆,种满了嫌疑人自家的围院。此外,他们还盗走2辆山地自行车、3辆电动车和1辆摩托车。
今年24岁的孙某某,是嵩明县罗帮村人。去年11月的一个夜晚,孙某某与4名朋友散步途经星耀水乡时被几栋别墅院子内的兰花吸引,一番商议后,四人决定出手偷花。在成功偷盗了8盆兰花后他们上了瘾。每隔四五天,孙某某等人就要作案一次,足迹踏遍中卫村、黑山村等多个村庄和路边餐馆。起初,被盗村民觉得损失不大也未曾报警。直到去年年底,牛栏江派出所社区民警走村入户开展工作时,村民才向民警提起从8月份开始陆续发生花卉被盗,社区民警向派出所领导反馈后,派出所立即根据线索开展调查。直到今年6月19日,民警根据可靠线索,将从红河返回家中的孙某某抓获。2天后,另一位花贼刘某某投案自首。
因涉嫌盗窃,孙某某、刘某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。